专家称涵盖油品非油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业务将成为突破口
在今天举行的石油天然气混合所有制论坛,嘉宾就什么是混合所有制、油气行业到底怎么混各抒己见。根据油气产业不同领域,小编为大家进行了梳理:
上游:坚冰待破
受多种因素影响,到目前为止,我国对油气上游领域实行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目前经过国务院授权批准具有石油勘查和开采资质的企业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 其他企业不具有进入上游领域的资质,市场竞争不充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根据油气行业特点和目前油气行业的市场准入情况,预计近中期油气行业市场准入改革的重点将集中在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和石油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在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近年来对边际油田和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准入限制已有所放宽,预计未来对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市场准入将更加重视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准许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平等进入非常规油气勘探市场,油气上游领域的竞争性将会增强。
之前有媒体称,国家能源局将于6月发放五个石油勘探开发资质牌照,眼看6月即将结束,该消息仍无明确下文。安迅思研究与策略中心总监李莉也表示,勘探开发权的放开应该会是最后一步。小编个人认为,油气是国家战略资源,上游一旦放开,国家必须下大力气加强监管。
中游:已成气候
为了应对加入WTO后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1998年国家对中小炼厂进行整顿,对未经国家批准新建的炼油厂、未列入1998年国家原油分配计划的炼油厂、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加工能力要求或排污标准的炼油厂进行关闭。经过清理整顿,全国原油年一次加工能力100 万吨(含)以下的小炼油厂由原来的193家减少至82家。这82 家地方小炼油厂,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依法以划转、参股、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发展战略处处长唐廷川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炼厂227家,成为世界第二大炼油国。三大石油公司的炼油企业、地方小炼油厂与外资炼油企业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石油炼制业的投资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格局。
不同经营主体加油站数量对比 不同经营主体加油站成品油销售量对比
图片来源: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李志传
下游:最为现实
中石化因为率先放开销售板块备受关注,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余皎表示,具体措施公司正在探讨之中。目前中石化整个销售分为成品油和非油品两大块,在全国大概有三万多座加油站,其中两万多座有便利店。根据未来趋势,可以将电子商务纳入销售业务。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称,中石化打响了混合所有制的第一枪,我们既要关注其所有制的转型,也要关注业务模式的转型——销售业务已不是单纯的加油站,而是涵盖油品、非油品在内、线上线下结合、纳入互联网金融元素的大销售业务,“易捷便利店已经开售保险金融产品,我个人认为石化领域混合所有制推行最快的恰恰是竞争性最强的销售业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表示,在石油炼制和批发零售环节,重点是推进石油流通体制改革。目前我国成品油零售环节市场主体众多,但由于在“油源”环节尚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石油市场的竞争性有待增强。预计未来会适当放宽对进口油源的限制,并可能以此为突破口推进石油流通体制改革。
嘉宾还说了什么:
卢永真,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
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是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逻辑起点。
国有企业可按一般商业类、功能保障类、公共服务类分类监管,公共服务类根据各方意愿进行混合;一般商业类可充分混合,设定合理股权比例;功能保障类谨慎进行混合。
垄断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唐廷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发展战略处处长
我国石油勘探开发政策,主要是以石油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管理为核心,包括矿业权的取得和流通,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得投资权。
矿业权的取得实行许可证授予制度,发证方式为行政审批制,审批机构是国土资源部。申请勘查、开采油气资源的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这个资质是由国务院批准。目前经过国务院授权批准具有石油勘查和开采资质的企业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
矿业权的流转包括三个方面:市场准入条件、一级市场出让制度和二级市场转让制度。符合准入条件的仍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四家;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实行许可证审批制度,授予对象主要是三大国家石油公司,出让方式以申请登记、行政审批的非市场化方式为主;在目前政策安排下,我国石油资源矿业权二级转让市场缺乏发育环境,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导致石油资源矿业权分布长期相对固化。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与民企合作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上游对外合作有法可依,但合作和合同模式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国家在法律法规、政策监管等方面予以规范。一是修订《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增加专门针国内企业之间油气勘探开发合作的条款,解决国内企业合作和民营企业参与油气勘探开发的法律障碍。
二是巩固石油天然气探矿权、采矿权一级管理体制,国家加强监管。油气资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近年来之所以没有出现严重的滥开滥采现象,关键是实行了矿权一级管理体制,今后应继续坚持。
李志传,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由于政策限制,以及上游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收期长、风险高等特点,民营石油企业在上游的投资有限,主要集中在油田服务领域。下游成品油销售、批发零售环节相对稳定,格局基本未变。
炼油格局变化很大,未来发展将出现两极分化:一些地炼的炼油能力将继续扩张,深加工、精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炼化一体化产业链将不断完善;油品质量升级对一些小型的、工艺落后地炼这些企业影响较大,仍它们仍将在一定时间内存在,依靠行政力量无法将其淘汰。
石油市场的改革有望从销售市场破冰,随着成品油进出口放开,市场竞争将越来越充分,未来将出现加油站数量减少、单站加油量增加、非油品业务加快发展、经营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未来中国将形成以大集团为主、外资和民营参与,竞争程度不断提高的石油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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